噪音惹的祸
近几年来 ,城市噪音官司越来越多 ,各种如鸡、猪被噪音吵死的另类官司也不断出现 ,噪音也因危害之大被人称之为“慢性致命毒药”。但当一些人为避免“中毒”而走上法庭时 ,却发现这条诉讼之路走得颇为艰难 :取证难 ,定损难 ,甚至还遇上了法律空白。
北京市民王琪一怒为噪音 ,向北京两家房地产和建筑单位索赔 200余万元 ,因为在他看来 ,不到一岁的女儿产生智力障碍都是因为工地的噪音导致的。
女婴智障竟是噪音惹的祸
近日 ,一起索赔额高达 200万元的噪音官司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原告提起诉讼的理由是工地噪音导致自己不到一岁的女儿产生智力障碍。
王琪的妻子杨梅 2002年 2月怀孕 , 3月份他们住所的周围就开始拆房子 ,噪声扰得两口子不能好好休息。 2002年秋天 ,施工方为加快工程进度 ,一天几乎 24小时连着干。施工现场的大型建筑机械彻夜轰鸣。当年 9月 13日 ,整夜都无法入睡的杨梅忽然大汗淋漓、痛苦地呻吟起来。见情况不妙 ,王琪赶紧带着妻子到医院做检查。医生发现胎儿在宫内发育窘迫 ,随时都可能胎死腹中。为保护母婴平安 ,数天后医院冒险为她做了剖腹产手术。
早产的孩子虽然体重较轻 ,但是医院对她的全身检查和疾病筛查都显示 ,她各方面情况一切正常。二十多天后 ,王琪带着妻子和女儿平安出院回到了家中。可两个月后 ,当王琪抱着孩子到医院检查时 ,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 ,北京市儿童医院的CT检查报告单显示 ,孩子的“双额、枕叶脑白质密度略低” ,这就是平常所说的“智障”。医院同时出具的智力检验报告显示孩子的智力水平评分为 66. 8分 ,属于轻度智力缺损。
女儿竟是“弱智” ,王琪夫妇觉得一时难以接受。因为两个人谁都没有相关的家族病史、既往病史 ,结婚检查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可能会使婴儿出现这种毛病。王琪一边给孩子治病 ,一边查找各种医书。通过一番查证 ,他发现高噪音竟然可以对孕妇和婴儿产生不良影响。同时 ,王琪还请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做了现场监测 ,王琪家所在的八里庄南里 2号楼从 22:00到凌晨 2:00的噪声值的确在 60分贝以上 ,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 55分贝。
据此 ,王琪认为 ,妻子和孩子都深受工地噪声之害 ,于是很快以生存权利受侵害为由 ,作为女儿的代理人 ,一纸诉状将噪音的制造者──房地产开发商和工地施工方告上了法院。王琪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总计约 100万元 ,今年 7月他又将索赔额变更为200余万元。
噪音官司知多少
生活中的噪音污染危害巨大 ,因而它常被人们称为“致命的慢性毒药”。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 ,噪音不仅对人们的听力系统有影响和损害 ,更严重的是它对人们的内分泌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均有影响。
据了解 ,若在噪音达到 80分贝以上的环境中生活 ,造成耳聋者可达半数 ;长期接触噪音环境容易导致高血压 ,如果噪音达到 70分贝 ,易导致心肌梗塞发病率增加 30%;高噪音还易引起头痛、恶心、失眠、易怒甚至精神错乱等精神问题。北京市妇产医院产科主任医师王副教授告诉记者 , 60分贝以上的噪音会使人烦躁不安 ,孕妇如果长期生活在噪声环境中 ,会出现精神紧张和内分泌系统失调 ,兴奋交感神经释放儿茶酚胺 ,血管紧张素增加 ,血压升高 ,导致胎儿缺血缺氧 ,出现胎儿宫内窘迫 ,严重的会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流产 ;儿童如果长期生活在很强的噪声环境中 ,智力发育会受到影响。
为避免服用这种“慢性毒药” ,许多人纷纷拿起法律武器 ,走向诉讼之路。从 20世纪 9 0年代开始 ,因为噪音惹祸引发的各种官司层出不穷。
2001年安徽合肥出现噪音官司。合肥胡先生购买了一套住房 ,随着隔壁邻居的入住 ,从隔壁传来的自来水声、说话声 ,严重影响了胡与家人的休息。胡先生因此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而在 2002年 5月 ,因不堪忍受京石高速公路的噪音污染 ,北京丰台区 52户居民将开发商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和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北京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
除了像上述这样的常规噪音官司大量出现外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对自身生活质量的关注 ,更多噪音官司甚至以一种“稀奇古怪”的面貌出现了 :养猪厂千头肥猪被噪音吵死 ,养鸡厂的上万只鸡为噪音所“杀” ,诸如此类的新闻也不断出现。
谁来消灭噪音
“从法律上讲 ,噪音实际上是对他人人身的一种侵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 ,对城市噪音有过专门的研究 ,他强调了法律在制止城市噪音所应发挥的作用。
杨教授分析指出 ,环境噪音污染共分为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由于前三者专业技术性很强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测、管理。但是对于一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则由公安机关监管。
而社会生活噪声 ,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像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高音广播喇叭等 ,一旦声音分贝超过相关标准 ,都属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杨教授举例说 ,像深夜遭受高音喇叭袭击的情况 ,完全可以马上报警。公安机关有义务对噪音行为进行制止。
杨教授以专家的眼光指出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只要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某住户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噪声的情况 ,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依法给予其警告 ,并处罚款。
由于噪音污染牵扯到许多部门 ,在管理方面 ,责任与权力的划分和协调需要仔细斟酌。杨教授告诉记者 ,目前 ,制止城市噪音已经是一些大城市非常迫切的工作 ,广州、海口等城市都已经对此出台了专门性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