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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环评] 关于海陆管理分界线的两点看法

本主题由 tim0532 于 2007-12-22 15:09 分类

关于海陆管理分界线的两点看法

关于海陆管理分界线的两点看法
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与土地管理制度则是我国主权领域权属管理的基本制度,从地理适用范围上共同覆盖了我国整个主权领域。然而,各有关方面对上述两项制度适用范围的分界线存在一定分歧,不利于我国主权领域权属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现就如何确定海陆管理分界线谈两点看法。
  一、"滩涂"不能作为海陆管理分界线
  有的人认为,现行《土地管理法》中有"滩涂"概念,因而包括潮间带的海涂属于土地管理范畴。其实不然,一是《土地管理法》在该法第十一条第4款中唯一出现的"滩涂"一词,仅是规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由此可见,《土地管理法》没有对水面、滩涂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更没有对海域和陆域分界线作出规定。二是"滩涂"的概念不清。滩涂是我国对淤泥质沉积海岸、湖岸和河岸的习惯性称谓,并不是国际通用的科学概念。即使在我国最有权威的《辞海》和国家标准中也找不到明确定义。一般在习惯上将海岸滩涂分为三部分:①潮上带滩涂(指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上的淤泥质沉积地带;②潮间带滩涂(指平均大潮高潮线与平均低潮线之间,即潮间带之间的泥质、砂质和岩滩等沉积地带);③潮下带滩涂(指平均低潮线以下的浅水区泥砂质沉积地带)。潮上带滩涂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是可以的,但潮间带、潮下带受周期性海洋潮汐影响,属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是海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理应执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
  二、"海岸线"作为海陆管理分界线依据充分,切实可行
  根据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的《辞海》,海岸线是指"海水面与陆地接触的分界线。随潮水的涨落而变动位置。一般指海边在多年的大潮高潮所达到的线"。海岸线因其明确的地理概念,在现行有关管理工作中,成为海洋和陆地的分界线。《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陆海分界线以最新版的1: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上所绘的海岸线为标准"。
  由朱镕基、李岚清、温家宝等领导批准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国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请示》明确指出:"海域勘界以陆海分界线即平均大潮高潮线为起点"。
  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海洋学术语》、《海洋地质学》、《中国海图图示》、《地形图图示》也明确规定:海岸线即"海陆分界线,在我国系指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线"。
  目前我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基本是按照海岸线这条界线开展管理工作,并在地方人大、人民政府颁布的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和办法中普遍给予了明确界定。(王忠)

from: http://www.soa.gov.cn/manage/10403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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