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管理程序
申请单位对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进行自查,按要求填写《运营证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
|
∣
↓ |
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报科教处
|
∣
↓ |
科教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
|
∣
↓ |
根据申请的专业类别科教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初审
|
∣
↓ |
科教处根据专家初审意见,起草签报,附专家意见及签报说明
|
∣
↓ |
主管领导对签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环保总局 |
∣
↓ |
主管领导对签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初审部门意见
|
↙
| | ↘ |
| 自治区环保局对获得资质认可的单位进行抽检和年检 | | 自治区环保局对环保设施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管理程序 环保 资质 设施 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