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竹或管理员对发表的帖子进行操作,如加分、给金钱总会在后面注一个理由。
我想说的是,
在帖子被收回的情况下,能不能在给出收回通知的时候注明将帖子收回的充分理由?
大家发个帖子不容易,很多都是想跟大家分享的资料,或者急于求助的问题等等,
很多情况下因为不知道论坛里的细节规定,或者其他原因,
帖子被“ 无故 ”(在楼主不明原因的情况下)收回,这可能会影响会员的积极性。
对帖子进行操作的斑竹或管理员经常会在给楼主通知中写有“如有疑义请与我联系”,试问谁的帖子被“无故”收回能没有异议?
收回总是有原因的,如果在给楼主通知的时候就说明原因,这是不是能让人更容易接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