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湖北的
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5]4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环保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续报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单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可在省人事信息网将参加2005年考试的考生姓名和档案号下载,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布,便于考生报名查询核对。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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